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粥翁:昏君竊國成了大盜!奸臣誤國又再當道!

更新时间:2019-01-27 来源: 发布:sandy 浏览:

粥翁:昏君竊國成了大盜!奸臣誤國又再當道!
歷史上的今天,亦即877年前的1142年1月27日,岳飛被害於風波亭,原地乃南宋時杭州大理寺(最高審判機關)獄中的亭名、民國時充作浙江省陸軍監獄;遇害時英年39歲,原因則更是荒謬,阻擋了秦檜和金議和的計畫,宋高宗趙構暗旨秦檜合謀,誣陷岳飛謀反,證據為“莫須有”,一代忠臣就這樣,含冤負屈而取義,抗金名將竟如此,成仁而報不了國。全球粥會世界總會長、中華將軍教授書畫院院長陸炳文博士,今日直指歷史殷鑒,說遠不遠已在眼前,可怕的是一再重演,昏君竊國成了大盜!奸臣誤國又再當道!

24日,文化人士雅集粥會在上海成立95周年慶、暨中華將軍教授書畫院臺北創設10周年慶,同時為歲次戊戌尾牙雅集,在臺北三軍軍官俱樂部貴賓廳舉行,陸博士作為東道主,邀請到退役將領20多位參與盛會,席間丁振東將軍向主人致送了套幣回謝,一組蔣故總統經國先生百年誕辰紀念幣,外封套(長15x寬10公分)上,印有蔣經國墨寶“盡忠報國”四字,陸炳文甚是喜愛,因為與上個世紀70年代佩發胸章同款,只是紅底金字榮譽證章長僅2公分,粥翁至今仍舊保存良好,重大場合偶一戴之。然而經常會被問到同樣的問題,到底精忠報國?還是盡忠精忠?為岳母所刺的?抑或別人為之?

廣為流傳的岳母刺字的故事,淋漓盡緻地表現了一位慈母,送兒子上戰場前,不捨之心和悲壯之情,更體現了岳母姚氏大公無私,捨棄小家而為大家的家國情懷。但是抗金英雄岳飛背上,所刺下四字何者為正確?然而究竟是“盡忠報國”,還是“精忠報國”?

頃經考據證實,岳飛背上所刺的字,應該為“盡忠報國”四字。這一史實最早見之於《宋史·何鑄傳》、和《宋史·岳飛傳》。《宋史·何鑄傳》上文字記載:“逮飛繫大理獄,先命鑄鞫之。鑄引飛至庭,詰其反狀,飛袒而示之背,背有舊涅‘盡忠報國’四個大字,深入膚理。既而閱實俱無驗,鑄察其冤。白之檜,檜不悅曰:‘此上意也。’鑄曰:‘鑄豈區區為一岳飛者,強敵未滅,無故戮一大將,失士卒心,非社稷之長計。’”《宋史·岳飛傳》記的較簡略:“飛裂裳以背示鑄,有‘盡忠報國’四大字,深入膚理”。這表示岳飛背上的刺字,已是年深月久的事,而這兩段史料,均證明岳飛背上刺字,的確是“盡忠報國”,卻沒有進一步說明,關於刺字的具體情況。

至於另說“精忠報國”,出自清人錢彩的評書演義《說岳全傳》。該書第22回“結義盟王佐假名 刺精忠岳母訓子”,記錄了岳母姚氏給岳飛背後刺字“精忠報國”四字。錢彩描述說,岳飛“就將衣服脫下半邊,安人取筆,先在岳飛背上正脊之中,寫了‘精忠報國’四字,然後將繡花針拿在手中,在他背上一刺,只見岳飛的肉一聳,安人道:‘我兒痛麼?’岳飛道:‘母親刺也不曾刺,怎麼問孩兒痛不痛?’安人流淚道:‘我兒!你恐怕做娘的手軟,故說不痛。’就咬著牙根而刺。刺完,將醋墨塗上了,便永遠不褪色的了”。如此詳細的描寫,定然給人以真實之感,但錢彩的描寫只是文學想像,並非真實的歷史事件全紀錄。

錢彩的《說岳全傳》,關於刺字的說法,確實較正統的史籍,記載上更加詳細,也更有民間流傳性、及其廣泛影響力,這得歸功於評書的形式,畢竟《說岳全傳》不是正史。錢彩對岳母刺字的描寫,讓很多人將岳飛背後的刺字,認定為“精忠報國”。這四個字顯而易見,也不應該是姚氏親手所刺,而是岳母或岳飛請人刺上去的。推斷理由在於兩方面:一是、岳母係河南湯陰的一個普通農家婦女,其識字的可能性很低;二是、宋代刺字、黥面是技術,要求極高的手藝,不經過長時間的訓練,絕對難以掌握分寸,而岳母幾乎不可能有機會,學會這樣複雜的技術。

當前在臺灣人民心目中,竊國者誤國者正被唾棄,也就不免又令人勾起了,對蔣經國先生的懷念;他的公忠體國,到底是精忠報國?抑且是盡忠報國?並不重要,重要的是,經國先生固然已經逝世31周年,人們對他的思念卻始終有增無減。日前,蔣經國生前的最後一任空軍武官葛光越中將,贈送一冊抽印本給了陸炳文,書名《蔣經國先生侍從與僚屬訪問紀錄:葛光越先生訪問紀錄》(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/口述歷史叢書98),其中有一段文字,針對1987年7月14日將明令解嚴,經國先生刻骨銘心指出,三個大前提之一在“不可以分裂國土”,這正是愛國主義者公忠體國作為的具體表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