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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纯儒良吏”陈星聚(7之4)* 杨海中

更新时间:2013-06-06 来源: 发布:系统管理员 浏览:
之后,陈星聚还向岑毓英汇报了建造台北府城之事,并带领岑毓英到台北府彰化县的桥仔头(又叫桥孜图)考察。岑毓英见这里地势开阔平坦,不仅背山面海,而且其状又类八卦,还有溪流经过,处于台湾岛的中部偏北位置,在此外修建省会,很是合适。

岑毓英对随行的臬司(按察使)张梦元、台澎镇总兵吴光亮说:修城之事你们暂时还无暇顾及,你们的主要任务是分路屯兵,严守陆地;其次是抓紧添营扎垒,抢修海口,加固炮台。又对台湾知府袁开柝和陈星聚说:你们在台数年,政绩荦荦,修城之事,就托付二位大人吧。岑毓英还表示,资金问题,一方面他会想些办法筹措,但也可约见富商乡绅,争取他们有所捐资。

    当年的11月22日岑毓英亲自到大甲溪工地宣布工程正式开工。之后,在陈星聚等人的具体组织下,经过100多天的奋战,于光绪八年(1882)3月初,一座长620多丈、高1丈余、宽4丈多的大堤正式竣工。当地百姓见此,无不慨叹称颂。按照陈星聚的想法,大甲溪的疏浚与治理后,不仅使两岸的荒地得到了开垦,田地得到了浇灌,又使台湾南北交通得以改善,这从一个方面来说,也提高了台湾的防卫能力。可惜的是,大堤虽然修成,但由于缺乏经验,对汛期的水量及破坏力估计不够,大堤的基础仍不够深厚,第二年汛期时又遇特大洪水,数月不退,大堤等损坏严重。《苗粟县志》卷二:“光绪七年,巡抚岑公毓英悯行旅跋涉艰难,即于此修筑石壆、架造桥梁,以便行旅。计费番洋数万元,迨其明年,大雨淋漓,溪水浩潮几阅月,而所造冲流几无存矣”

1、 修建台北府城

    光绪元年(1875)十二月二十日,清廷根据沈葆桢六月的奏案,批准撤淡水厅、废艋舺县丞,设台北府,下属淡水、新竹、宜兰三县和基隆厅。因台北府暂无府治,府治及行政官署暂设原新竹县下属的淡水厅。光绪三年(1877),试署知府林达泉曾提出规划台北府城之议,并进行了部分实地考察,但终因经费短缺及地方纷争,未能实施。不久,林达泉病逝。光绪四年(1878)陈星聚调任台北首任知府,光绪五年(1879),台北正式开府,新竹与淡水正式分治,陈星聚这才又重新开始了台北府城新的筹划,并初步标定了城基与街道。考虑到府城新址在艋舺与大稻埕之间,地处于台北盆地,地质松软,城墙之基必须用石才能保其永固。但这就需要更多的经费。

    光绪七年(1881)是有决定意义的一年,岑毓英的到来与拍板,大大加速了修建进程。陈星聚按北方城市棋盘状的传统规制对台北府城进行了初步设计,并说明城墙要以石为基。之后将规划图交台湾兵备道刘璈审查,经过刘璈的更改,规划进一步完整和具体化了,最后由岑毓英审定。深信风水的刘璈认为岑毓英所定南北轴线直对大屯山,后无祖山可凭,一路空虚,犯了“五凶”,故将城基略转向东北旋十三度,使城内中心轴线对准大屯火山群第一高峰七星山,不偏不倚,与玉皇大帝、北极星君完全一致。这就是城内街道与城墙不平行的原因。陈星聚也懂风水,但他认为重要的是城固池坚,故所关注的主要是城墙的质量、炮台的设置及经费,对刘璈的改动表示同意,同时建议城门门洞可仿北方城市,以条石作弧形拱券,确保坚固。﹝作者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﹞(来源:黄河文化 2009年第2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