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近期活动 > 台北知府陈星聚视事140年(上)* 陆炳文

台北知府陈星聚视事140年(上)* 陆炳文

更新时间:2013-05-23 来源: 发布:陆炳文 浏览:
陈星聚(1817~1885年),字耀堂,河南省漯河市临颍县陈村人。清道光二十九年(公元1849)中试举人,同治三至十年(1864~1871),历任福建省顺昌、建安、闽县、仙游、及古田四县知县;同治十一年(1872),陈星聚以“守洁才优,实心任事,在闽年久,熟悉海疆”,被上报奏请举荐,成为台湾府淡水厅同知,陈星聚翌年(1873)东渡台湾海峡,开始了人生中最为辉煌的一段岁月,到如今正值他视事140周年,值得我们海峽兩岸办个座谈会来纪念的原因,并非单纯基于笔者原籍古田县,且在台成长兼工作了一甲子,乃是考察到古田与台北两地人民,长期以来对陈氏均存崇敬和感念之心。
吾邑古田县民始终感激陈星聚,这种心情充分体现在水口乡为他建生祠一事上。《古田县志》上面的记载,更直接点明在其“甫至,厘剔粮胥,积弊豁然清。试童子军,关防严密,无敢作奸”;屡获闽浙总督、福建巡抚的表彰,称赞陈星聚“洁己爱民,实心任事,会荐卓异”。当然过去台北人敬爱他并不落人后,也曾在府城内建一座“陈公祠”,年年追悼祭祀。至于陈星聚的政绩,见诸:《台湾通史》(下册)《循吏传》、《临颍县志》(民国二年版)卷八《前哲篇》、及《古田县志》等文史资料中,陈氏家族及豫闽台民间,也流传不少有关他的轶闻趣谈,包含累官至三品大员的历史故事。
话说陈星聚初到台湾视事,淡水同知履新5年之后,再调任鹿港同知,光绪五年(1879)升为台北知府,在任7年,政积斐然,建树良多,惟积劳成疾,客死他乡,旋归葬老家。由于他为官20多载,始终贤能清亷,嗣被追封为道台,家乡人民更以他为荣径呼“陈官”或“一代贤吏”,又因在台做官15年,绩效最为显着,为了纪念这段清明吏治,乡人就把陈星聚出生地,临颍的陈村改名“台陈”,即今漯河台陈镇台陈村所在地。
前清台北府第一任知府,按说系来自江苏省的林达泉。林氏于光绪四年(1878年)到差,7个月后却在台北任上遽逝。继林达泉成为台北知府的,正是原任中路抚番同知的陈星聚,他才算真正意义上台北的首任知府;只不过那时候知府驻地远在竹堑(今新竹县市),光绪四年(1878)实行淡水、新竹分治后,始克到台北走马上任,此时改变了台湾的命运,陈星聚开府把台北建设成首善之区,全台政治经济中心北移实种因于此。
稍早清政府终于明白,台湾是遏制日本侵略中国的前哨,遂于光绪元年(1875)批准了钦差大臣沈葆桢的《台北拟建一府三县》奏折,改将台湾府分设台湾、台北两府、以大甲溪以北之地设台北府、在北台设一府三县,同年底奉准设府于台北艋舺地方,下辖淡水、新竹(含桃园)、宜兰三县及基隆厅。延至3年后正式设立台北府,这是行政制度上“台北”一词之首度出现;到了光绪五年(1879)3月,陈星聚接下林达泉遗缺,才移府治于台北任职,这也成就了陈知府之首要事迹。
然而,陈星聚知府任内最显著的两件功绩:一是内修城垣,二是外禦敌寇。先谈兴建台北内城的艰难困苦,早先福建巡抚岑毓英巡视台湾防务时,且奏称台北府“尚无城垣……不足以资捍卫”,还二度来台督修城池未果。所以光绪八年(1882)1月24日开工,两年后全城兴筑完成,城工规模大且略呈长方形,面积达1.4平方公里,乃当时中国最具新气象的海疆城市,倡议领导该是何等风光?主其事者该是何等艰苦?完工建物又是何等宏伟?人在做天在看,老百姓心中更有一把尺,无时无刻不在丈量着。
台北城垣构造牢固,多以坚石堆砌为墙,故有石头城之称,周边总长1506丈, 全城壁垛合高一丈八尺,宽一丈二尺,颇收铜墙铁壁之功效。因为这里还是台北府治所在,所以又称为台北府城,城垣之内各界人士和睦共处,方圆数里各行各业兴隆昌盛,加以奖建店铺政策出台,使得几年后的台北府,城貌堪称“碧瓦连云,朱檐栉比,俨然巨邑矣”。 (未完待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