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粥会章程
台北市中华粥会章程【节略】
公元2004(粥历4997)年1月1 5日本会成立大会订立
公元2007年4月19日第一届第三次会员大会第一次修订
公元2010年7月29日第二届第三次会员大会第二次修订
第一章 总 则
第 一 条 本会名称为台北市中华粥会(以下简称本会)。
第 二 条 本会为依据人民团体法设立之人文团体,此一文人雅集非以营利为
目的。
第 三 条 本会以《闲话家常‧笑谈古今》为旨趣,坚信粥中有道,进而宏扬粥道精神。
第 四 条 本会以台北市行政区域为组织区域。
第 五 条 本会会址设于台北市。
第 六 条 本会之任务如下列三项:
一、以粥会友,粥以弘道,每集必啜粥作为号召,倡导清淡、简约与宽舒的生活方式。
二、以文会友,文以载道,相约游于艺作为载体,策进优雅的艺文创 作、交流与展演活动。
三、以友辅仁,友以行道,共创具有粥道文化特色的包容、融合、和谐社会,追求《世界一粥‧大同世界》。
按:以下之第二至第六各章,即:会员、组织及职权、会议、经费及会计、附则等条文并各款内容均从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