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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人也爆粗口:駐美代表她廿年前的顧問名份關我屁事

更新时间:2020-11-20 来源: 发布:sandy 浏览:
文化人也爆粗口:駐美代表她廿年前的顧問名份關我屁事

[原標題]蕭美琴的顧問名份曾遭質疑 陳水扁執意聘用


[粥會新聞中心11月20日臺北訊]今天11月20號,好心的境外粥友,查獲台北政壇舊聞,20載之前的2000年11月19日,新浪網一則新聞中指出:
這個蕭美琴是美國人,是否可以擔任總統府顧問一職?對此問題,考試院官員表示,總統府雇用蕭美琴時,曾去函銓敘部表示蕭美琴符合“聘用人員聘用條例”、“國籍法”的規定,工作性質屬於“不涉及國家機密”、“特殊專長、非主管不易找到”。而考試院基於尊重總統府的認知,也予以同意。
考試院官員指出,根據相關法規規定,政府若因“發展科學技術”、“執行專門性業務”或是“技術性研究設計工作”的需要時,可以聘用外國人,而總統府在8月1日時,也曾來函請求認定蕭美琴出任陳水扁顧問一職是否合法。
在函中總統府指出,蕭美琴的工作性質是“特殊專長,不易找到”、“不涉及機密”,因此就算是外國人,但還是符合“聘用人員聘用條例”,也不違反“國籍法”、“公務人員任用法”對公務員資格的限定。考試院官員指出,既然總統府已經認定,蕭美琴並無違法之嫌,考試院就在8月4日時予以通過。
除了表示蕭美琴資格沒有問題外,官員也澄清蕭美琴的官銜,並不是顧問。官員指出,蕭美琴是根據“聘用人員雇用條例”規定所聘用,此條款中並未有“顧問”頭銜,所以蕭美琴“顧問”與其他政府機關的“顧問”並不相同。
例如行政院有行政院顧問,各部會依法可以聘用顧問,例如前行政院院長蕭萬長時期的、七組組長陸炳文就曾經擔任過經濟部顧問。儘管蕭美琴在總統府工作沒有頭銜,但她每月還是可領到公務員10-11職等(約700俸點),約7萬多元的薪俸。

今日陸炳文讀後,一反文人雅士斯文常態,也會爆出粗口嚴詞斥責,媒體胡說八道稱,她的沒有任用資格,關我陸某人屁事。我可是通過公務員乙種特考優等及格,正式錄用的考訓用合一公職人員,並經5個月專業訓練結業後合格派用,從基層做起的常仼文官。


我們的仕途,是爬樓梯,按步就班升遷;人家為異途,坐直升機,飛快一步登天!專靠吃選舉飯,又吃相極為難看,卻吃定了全臺灣:遠在花蓮選輸了,可以派到遠方美國駐節;在台中市南北交通樞鈕敗選,反而高升交通部長;在全台最大人口數新北市落敗,更是做到最大的官吏行政院長。古有明訓:好男不跟女鬥,良民不為官爭!我們認了。
另悉,今(2020)年7月下旬,蕭美琴才赴任駐美代表,自稱“戰貓”,沒有帶去抱負,竟攜4貓同行,現在臺灣被人看衰,國運不佳國祚不濟,似乎與出現這種女子多了,多行不義必自斃大有關係!